为全面助推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广推进具有南通特色的惩防体系,今年以来,南通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查四类案件,加强党员干部道德操守建设,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一是严查征地拆迁领域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的案件。今年来,南通市纪委将严肃处理征地拆迁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共查处征地拆迁领域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案件2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维护了社会稳定。启东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从反映强烈的“146”地块安置情况入手,揭开了29户拆迁户通过办理“假离婚证”骗取拆迁安置补偿费的真相,查处了拆迁办原副主任黄某与社会人员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办假离婚证并收购、倒卖拆迁证,赚取差价,瓜分赃款的违纪违法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查处了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陆某等10人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的系列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二是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经商敛财的案件。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违规经商敛财,不仅有损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及党员干部勤政为民的形象,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为此,市、县两级纪委以《廉政准则》的颁布施行为契机,严查党员干部违规经商敛财,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上半年,南通市纪委查办了海安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周某与他人串通竞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案。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实际到账100余万元。海安县纪委严肃查处了该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单位推销假冒高档名酒,谋取巨额非法利益的案件。
三是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腐化堕落、情趣低下等违反社会道德的案件。南通市纪委在严查经济案件的同时,加大对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生活作风等方面问题的查处力度,在不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前提下加大曝光力度,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净化一方风气之效。年初,市纪委在查处海安政协原主席陈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后,及时在海安县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案说纪,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为此市纪委还下发了《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通报,要求领导干部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四是严肃查处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背诚信道德的违纪违法案件。针对少数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廉洁、不诚信、不遵守社会公德等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启东市纪委协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启东市某集团虚报冒领、重复报支拆迁补助费20多万元以及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偷漏国家税收2300多万元的案件。如皋市纪委及时将查案过程中发现的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印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某存在的行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诚信经营。(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