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四措并举积极构建村级惩防体系
刘青华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积极构建具有崂山特色的村级惩防体系,有效地提升了村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力地保障了和谐新农村建设。
深化教育培训,夯实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利用市、区、街道三级党校阵地,采取分批轮训、举办专题讲座、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深入开展对村干部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的农村政策法规、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村干部自觉加强世界观改造和道德修养。同时,采取办廉政专栏、读廉政书籍、唱廉政歌曲等有效形式,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活动,努力营造崇廉思廉的社会氛围。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村干部勤廉双述和村级民主管理,重点建立健全七项管理制度。制定《关于社区“两委”成员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通过实施《关于社区“两委”成员有关公务消费的暂行规定》,对公务消费列支的原则、标准和程序进行了具体明确;通过实施《关于在农村社区班子和干部中实行“一诺两审三评”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任前要承诺,任中和离任要经济责任审计,年终由党员、群众、上级对其践诺情况满意度进行三级测评;通过实施《社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办法》、《社区采购管理办法》和《社区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办法》等三项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阳光运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十项规定》,实现了“用制度管财、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权”的规范化管理目标。
推进村务公开,进一步密切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一是严格公开程序,即“四步法”,社区“两委”提出议案、党员大会讨论研究、召开民主议事会征求意见、依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二是严格公开要求,即“五统一”,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方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程序,统一公开记录。三是严格公开形式,即“五榜公开”,社区资金现状公开榜、财务收支公开榜、专项资金公开榜、财务收支预算公开榜和收益分配公开榜。同时,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建立和实行了月访谈、季检查、年考评工作制度。
加强监督查处,坚决惩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为了方便群众监督干部,开通了四条群众信访举报热线,开设了三个网上举报专站,摆放了两个举报投诉箱,设置了一处约见群众接访点,并建立了从群众反映问题的登记、转办、跟踪、落实到反馈和工作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了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在全区139个农村社区选配了纪检委员,协助村支部加强村级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协助上级纪检组织预防和查处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等问题。近两年,全区共查处农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0起,30名社区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处分。(《中国纪检监察报》2010年5月5日 第39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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