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肥城市已为82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信息数据库。
运用
“‘廉洁指数’如果只是作为一个单纯的数字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只有将评价结果作为指导和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依据,从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才能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性。”赵燕军告诉笔者。
该市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廉洁指数”每年度测算一次,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对“廉洁指数”在7.0以下的领导干部,由市纪委给予谈话提醒;连续两年在7.0以下的领导干部,调整其工作岗位或降职使用。对“廉洁指数”在8.5以下的领导干部,取消其当年度评先树优资格,不予提拔重用。
2009年春节,肥城市一市直部门领导干部张某感受到了来自市纪委和舆论的双重压力。当时,张某的测评结果只有8.05分,主要原因是由于在上班时间经常帮助妻子“打点生意”,群众反映较大。肥城市纪委按照规定与其本人进行警示谈话。张某受到了很大震动,当即表示一定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并主动要求纪委进行监督,2009年度他的“廉洁指数”上升到了9.62分,群众反映良好。
三年来,肥城市纪委已对8名“廉洁指数”低于7.0、18名低于8.5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提醒告诫,这些领导干部没有出现再次被提醒谈话的情形,从而实现评价体系“设计者”对领导干部实施及时有效监督的初衷。
此外,肥城市还把“廉洁指数”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廉洁指数’是领导干部一个阶段廉洁状况的直观量化反映,为我们组织部门更加准确地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在岗’提供了重要依据。近年来,对‘廉洁指数’低于8.5的领导干部,我们都坚决取消提拔任用资格。”肥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李军介绍。
改进
“我和张某去年都被群众举报,张某还被市检察院调查过,为什么我的‘个人被举报’指标扣了分,他却没有扣分?”肥城市一市直部门领导干部李某坐在市纪委党风室的办公室说出了自己的委屈。经调查,该部门曾发生乱收费行为,被该市纪委查处。分管这一工作的李某因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当年度“廉洁指数”被扣掉0.4分。与李某同一单位的张某,因群众怀疑其贪污受贿被检举到检察院。该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情节轻微,没有立案,只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由于该市纪委没有及时掌握这一信息,才出现李某反映的问题。
在推行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一年的时间里,该市纪委经常遇到类似的质疑,许多干部反映因信息掌握的不全面甚至不真实等原因,造成了同样情况扣分不一样的问题,使少数领导干部对“廉洁指数”的客观公正性产生了怀疑。
如何消除干部群众的疑虑,使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这一机制顺利推行下去?市纪委发现根源在于评价体系缺乏配套机制。于是该市从健全完善配套机制入手,建立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移交制度,将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全部纳入移交范围,明确规定每半年集中移交一次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所涉及的廉政信息,重要信息随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