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局长张耀泉对此非常赞同:“将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处的违纪违规资金纳入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不仅实现了审计信息资源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共享,扩大了审计结果运用的范围,而且也使审计出的问题资金有了‘说法’,大大提高了审计监督的威慑力。”
同时,该市还建立领导干部廉政信息核实办法,明确领导干部应当填报的内容和廉政信息核实程序;建立了信息失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审查不严的,严肃追究具体工作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此外,该市还将借助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这个平台,扩大信息采集面,使‘廉洁指数’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廉洁状况。
“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只是我们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手段之一,今后我们还将不断加强制度创新,形成合力,使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有效、更及时。”赵燕军充满信心。(《中国纪检监察报》2010年5月11日第395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