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一: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这是共产党人做人做事的根本,一个人犯错误常常是一念之差,其实这个“念”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念头,从本质上来说,这个“念”是受理想信念支配的,信念是基础,是保证。我们应该摒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在理想信念上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警示二:领导干部要慎用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的赞誉和尊重,用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管是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决策权、执行权、选拔任用权、行政审批权,还是财务管理权,都是一种公共权力,都是受人民委托来实行的,必须要权为民所用,自觉摆正个人和权力的关系。
警示三: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我们一部分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有所淡薄,总认为纪律是“软约束”,只要不犯法,犯点“小纪律”,有点小毛病,算不了什么,无数事实说明,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因此我们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以党的纪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日常言行,做到防微杜渐,把好慎独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警示四: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更重要的是常怀律纪之心,长鸣警钟,筑牢防线,并贵在坚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无小事”的观念,增强法纪意识,自觉用党纪政纪法纪约束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以物累,不为名惑,不为利迷,不为欲惑。同时,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贫为耻的荣辱意识,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