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正常拆借资金,利率不过10%左右,但曾为海门市建设局局长、海门市副市长的张永斌,仗着职权,“主动”把钱借给有求于己的公司,一借就是100万或200万,当然,利息也不含糊,到案发时,他实际捞到的利率高达40%;仅这一项,张永斌得到410万元。今年4月中旬,南通市中院一审判决张永斌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70万元。昨日,省检察院通报了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各类贪污、受贿和渎职等案件的有关情况。据介绍,包括张永斌受贿案在内的许多大案要案,就是通过群众举报而被检察机关突破的。
插手下属企业改制
一分钱不出赤裸裸要25%股份
经群众举报,去年7月24日,南通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永斌监视居住,同月27日,决定逮捕。是年,张永斌刚满50周岁。
检察机关发现,张永斌走上受贿腐败的第一步,是利用企业改制之机为自己谋利。
2003年初,海门市酝酿市属企业改制。当时,张永斌任海门市建设局一把手局长。该局下属的市政公司在改制之列,张永斌担任建设局改制小组组长。
改制方案出台后,张永斌多次试探市政公司老总江某的想法。他表示,不但会支持江某承包这家公司,以后还会提供帮助。在商海多年的江某自然听出画外之音,他表示,如果价格合理,愿意继续当老板。根据改制规定,只有零资产或负资产,企业才能向管理层出售,否则要向社会拍卖,真要拍卖,江某中标的可能性会小很多,张永斌操控几率也会下降。
必须把市政公司资产做成“零资产”或“负资产”!张永斌找来当时的建设局财务科长、负责改制企业清产核资的严扬生,要他尽量压缩市政公司的资产。严扬生不愧为“一把好算盘”,硬将几笔未结账目列为死账。市政公司果真成了“负资产”。
最大障碍排除了。募股前一天,张永斌把江某、严扬生叫到办公室,对江某说,你做大老板了,今后肯定是成功人士,我们能不能也沾点好处,在你股份里参一点?得到局长照顾的江某心领神会,当即同意。
张永斌赤裸裸地对江某说,你的股份占市政公司的80%,我和严扬生在你名下各占25%,也就是你股份的一半。我们不参与经营,由你大胆管理。接着,他假意表示,既然参股,要和严扬生按比例出钱的。江某当然不会让这位“后台”出钱,他爽快地说,钱你们就不要出了,好处我会照给,今后只要多支持我就行了。张永斌和严扬生默许了。
这样,自2003年至2009年,张永斌把建设局50万元以下的工程全部交由江某的市政公司承接。仅2004年2月至2007年2月,江某就在建设局接了18个工程。为表感谢,江某前后送给张永斌218万余元。
张永斌受贿最大的一块就来自于这家市政公司。
你们公司缺不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