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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英:创造中国反腐传奇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92    添加时间:2009-11-30 14:12:05    【打印文章

       刘丽英,1932年生,山东省东平人。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沈阳市组织部干部处组长、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中纪委委员。1983年、1987年、1992年先后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1997年9月当选为中纪委副书记、常委。

  低调“女包公”

  在黑龙江办案的时候,刘丽英曾对采访她的记者说,她并不喜欢“女包公”这个称呼。但跟刘丽英一道办过案件,曾任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的刘殿学思索良久,在长途电话里告诉记者:“用女强人来形容倒未必妥当,黑龙江人都称她为‘女包公’。”

  1985年,刘丽英率领工作组进驻山西运城,办使她后来声名远播的第一桩案件。当时正在临汾读高中的任建明说:“她甚至是我们这些学生议论的对象。”这位现在已经是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的副教授回忆说:“‘女包公’这个名字是当时运城人叫出来的。”在传统的路数里,无论刘丽英自己是否喜欢,她都被定义成了“女包公”。

  刘丽英真正被媒体广泛关注,是1995年查办邓斌案。邓斌非法集资达32亿元,这个老太太当时并不那么容易就范。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处处长修晓波回忆说,刘丽英因此决定亲自提审邓斌,几个回合过后:

  “邓斌说,‘你是中纪委的……你是刘丽英?!’这时刘丽英笑了。接下来,邓斌说,‘如果你早一点来审我,我也不会这么久拖着不说’。”

  邓斌案的背景之深,即使邓斌本人也不知道最终会查到什么地步。邓斌的交待,首先牵扯出北京市厅级干部李敏;随后李敏供出首都钢铁公司副总经理周北方;然后是陈希同的秘书陈建;接着是原北京市某机关副处长,后下海经商的胡某;最后追查到王宝森与陈希同。一条线索层层深入,挖到第七层,终于将陈希同送上审判台。国内外多数媒体评价说,陈希同的被审判,证明中国反腐败力度空前加强。同样,更多媒体注意到,这一过程中间刘丽英“敢碰硬”,以及坚忍不拔的努力。

  但此后的刘丽英却更加低调。“不接受采访,不参加庆典,不参加吃请”成为她最著名的原则。记者在中纪委采访,中纪委办公楼大厅里,有两个照片宣传栏,几十张图片,即使在合影里也找不着刘丽英的形象。

  记者向刘丽英的孟秘书提出采访要求,孟秘书回绝的理由是:“刘书记从来都没有接受过采访。”当记者提醒说,刘丽英曾接受过黑龙江《明鉴》杂志采访时,这位从容、精干的女同志有点急了,她说,“他们是在工作中有所接触,不是采访”。

  《明鉴》杂志的报道里,刘丽英则澄清,“我不是传说的刘伯承女儿”。

  有学者统计发现:90年代,中国共查处省部级腐败高官近百人,而后三年(1998-2000年)即超过一半。2001年对省部级腐败官员的查处力度仍保持着较高水平。曾收集并研究中国共产党所有反腐败文件的任建明,对中国反腐败制度安排的描述是:“纪检系统起领导作用,司法系统是协同作用。这是执政党领导地位的体现。”

  在这种制度架构里,中纪委的作用至关重要。而作为中纪委副书记的刘丽英,被认为是反腐败斗争的一员干将。有趣的是,刘丽英与纪检系统办案人员的极度低调所形成的信息空白,与高官落马人数增多构成了一种对应,这层现实也颇具中国特色。结果是,但凡腐败的大案要案,多数人甚至媒体报道都会惯性地想到是“刘丽英办的案”,似乎非此不足以说明查处力度,虽然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案件都是刘丽英一个人查办。从某种层面看,刘丽英已成为一个“传说”。

  几年的民意调查表明,中国人最关注的问题,“反腐”一直排在前三位。在这种民意背景里,民众需要反腐英雄出现,一如过去需要“包公”一样,这其实跟刘丽英自己是否低调无关。

  巨贪闻风丧胆

  丛福奎案是刘丽英2001年完成的重要案件之一。与刘丽英过去查处的高官腐败案件有所不同,新华社报道说:“(丛福奎)思想上颓废,政治上堕落,经济上贪婪”,是一起“罕见”的案件。从沈阳轻工学院毕业后,用10年时间,丛福奎从黑龙江鸡东县制酒厂技术员上升到党支部书记位置,此后由副县长而市长、书记,1990年任黑龙江副省长。1995年,丛福奎调任河北省政府任副省长,随后升任常务副省长。有内部知情人透露,当时的丛福奎,“雄心勃勃,极想坐上省长位置”。当然,即使刚到河北的丛福奎,也不是没有机会实现这一梦想,但未能如愿。4年后,丛福奎又有了一次实现梦想的机会,多数人认为丛福奎是最有力的竞争者之一,但结果尚未出来之前,他被“双规”了。

  丛福奎案被暴露,非常偶然。在厦门远华案的查处过程中,与远华案有涉的香港某公司董事长丛某向有关方面提出见面的要求,“希望讲清自己的问题”。不过,他要求,“在香港与办案人员会面”。这个要求让办案人员很觉头痛,因为丛某的这种要求并非第一次,而上一次遵约去香港与他会面的办案人员并未得回有价值的材料。不过,后来远华案的有关办案人员还是去了香港。在接待这一次的办案人员之前,丛某发现自己的赴港单程证被吊销。与办案人员交锋几个回合,丛某终于开口。收受并索要过丛某50万元人民币、25万美元与5万港币财物的丛福奎,浮出水面。

  《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说:“(2000年)6月27日,正在医院住院的中央纪委副书记刘丽英拔掉针头,直接从医院出发,率专案组赶赴石家庄。当天下午,在河北省委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顺利地对丛福奎及其秘书采取了‘双规’措施。”

  2001年12月19日,原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向东被执行死刑,“慕马案”中的一个重要角色画上了最终的句号。“慕马案”是刘丽英主持查处的重大案件,其曲折与复杂可能也是罕见的。马向东一案交由江苏审理,创下了我国第一起跨省管辖案件。而这其中刘丽英起到了很关键作用。刘丽英是“慕马案”专案组领导,“她在两年内来辽宁三次,最长时一次停留20多天。一些重大的举措都跟她有关。”纪检部门的一份资料也能说明此事:2000年11月13日,刘丽英再次来到沈阳。在查办案件的协调会上,她果断决定对马向东指定管辖的法院,将马向东一案交由江苏审理。这其中的背景就是马向东的老婆章亚非。由于她的活动能力,使马向东一案辗转数次,以致要将涉案的20余人浩浩荡荡地转到江苏开审。

  被民众选择的英雄

  1949年前后,刘丽英与丈夫在哈尔滨行政干部学校毕业后,便分配到了沈阳公安局。

  一直到1977年,这段历史,刘丽英绝少向人提及。《大地》杂志报道说:“刘丽英同志在十年动乱里,屡遭磨难,两位亲人被迫害致死。”有知情人说,刘丽英的丈夫就在这期间去世。《明鉴》杂志记者张卓桥说:“刘丽英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说到自己的丈夫,非常动情,流下了眼泪。”

  1977年,因为成立林彪“四人帮”专案组,刘丽英被抽调到了北京。

  公安部一位老局长回忆说,林彪“四人帮”专案组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林彪在蒙古坠机后,党中央随即成立了林彪专案组。第二阶段是“四人帮”倒台后,林彪案与“四人帮”案合并成立新的专案组。这时,刘丽英从沈阳调到了北京,任专案组办公室副主任。第三阶段是成立林彪“四人帮”审判小组。

  这一专案组里的成员,多数是老红军老革命出身,年纪偏大,而刘丽英当时只有40多岁,在一年多的工作接触里,人们对刘丽英的评价:“优秀”、“正直”。“(刘丽英)搞案子很有水平,特点是大胆,而且敢作敢为”。

  审判林彪“四人帮”时,刘丽英留下来,后来担任审判员。1979年,重新组建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刘丽英被选为中纪委委员。此后,党的十二大召开,刘丽英被补选为中纪委常委;十三大、十四大,刘丽英一直担任中纪委常委。1997年党的十五大时,刘丽英已经65岁了,她曾坦陈自己“已经准备退下来”,结果仍当选为中纪委常委,这样她已连任四届中纪委常委,是中纪委任职时间最长的常委。而且,她还被选为中纪委副书记。

  后来在查办各类腐败大案中与刘丽英共过事的官员,对她的能力都有大大超过一般的评价。刘殿学向记者介绍说:“当年黑龙江的几起案件向中央汇报了好几次,也都没有什么进展,案子差不多就要‘办黄了’,这时刘丽英介入了。结果很快找到了案件全局的突破点。”其实,就是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邓斌交待完自己的问题后,相当一部分人也认为案件可以结束了,但刘丽英没有决定“结案”,而是更深入地查下去,一直追到陈希同。

  专门研究“廉政”课题的清华大学副教授任建明说:“纪检系统起领导作用,司法系统是协同作用的这种中国反腐败的制度安排,从现实的角度看,最大的好处是效率很高。”当然,任建明也坦陈,“这种办法是中国所独有的特殊的制度安排。在中国民众反腐要求极其强烈的背景下,这种选择,因其效率最高,也是最现实的选择。”

  与刘丽英一道查办“慕马案”的有关人员介绍说,“刘丽英心脏不好,在讨论案件时,有一次昏了过去,但一会儿醒了过来,跟没事一样,说‘接着说,后面情况是什么’。”多数人在接受采访时,所表现出来对刘丽英的敬重是由衷的。这显然是刘丽英能够成为民众选择认定她为英雄的基础因素。

  与这种由衷的敬意一样,多数人对刘丽英共同的记忆是她的“一定要把此案办成木板上钉钉带拐弯的铁案”的说法。针对个别人“(刘丽英办案)让人永世不得翻身”的指责,刘丽英说:“我说这叫永世不得翻案。”

  显然,纪检系统的工作未必那么容易让人理解。刘丽英曾说:“有人说纪检监察干部是‘惹人专业队’,‘活着选票少,死了花圈少’。这话没错。我们是惹人,但要看惹的是什么人。那些贪官污吏、腐败分子该惹。他违法乱纪、贪赃枉法,不惹行吗?过去惹了,现在惹了,将来还要惹!只要有腐败分子,我们就要惹下去。”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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