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进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市卫生系统建立了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
一是精心挑选人员。要求纪检监察联络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奉献精神,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善于发现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闪光点和不足;有较好的信息处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做纪检监察工作。10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建设,共抽调了14名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较好的信息处理能力、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中。
二是明确岗位职责。明确了卫生系统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职责,要求他们经常了解近期全市和卫生系统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和动态,反馈给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本单位或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建设性的建议或意见,按月报送纪检监察工作小结与计划,认真撰写、及时报送纪检监察工作信息与调研文章。
三是严格工作要求。要求纪检监察联络员加强理论学习和作风养成,全面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做到敢抓敢管、创新实干;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努力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监督方面作好表率,树立严格执纪、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专门举办了联络员培训班,对联络员的纪检监察业务、党政纪条规和政治思想工作等进行系统培训,使每位联络员成为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带头人,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得力助手。(卫生局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