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张元龙
性别:男
年龄:57岁
参加工作时间:1982年9月
入党时间:1976年10月
原任职务:如皋市吴窑镇党委协理员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2001年至2006年, 张元龙在担任如皋市吴窑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协理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分管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8.8万元,其中,张元龙退还人民币1万元,实际收受贿赂计人民币7.8万元。2008年4月29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如皋市委批准,如皋市纪委决定开除其党籍。
(皋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