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半月谈》刊登了一篇文章,列举了官德缺失的7种现状,即趣味低级、生活腐化,滥用权力、法为私器,官气熏天、横行霸道,贪婪疯狂、欲壑难填,胆大妄为、不择手段,信念丧失、求神拜佛,欺上瞒下、谎报虚夸,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
作为领导干部,是社会的先进分子,是党的事业的决策者、执行者,其一言一行带有广泛的社会意义,本应该在为人之“道”、为官之“德”上作干部群众的表率,但从这篇文章看,结果去差强人意,勾画出一幅幅贪图享乐、欺压百姓、为所欲为的丑恶嘴脸。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如果官德缺失就会在思想上、作风上都导致官德的腐败。这种腐败和单纯的经济腐败相比,具有更大的危害,它不仅导致国家和民众的经济利益受损,而且会从组织上、声誉上败坏整个干部队伍的形象,并可能由此衍生更多的不良现象。
从近年来中央和省市查办的案件也可以看出,现在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为什么在同样的环境下,有的为官正派,而有的却腐化堕落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有的官员官德好,有的缺官德。因此,为“官德”缺失的官员补德显德尤为重要。
近年来,中央也高度重视“德”的问题。胡锦涛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习近平指出,“维护人民群众至高无上的利益”是官员最大的官德。李源潮也指出,“从严管理干部当前主要应严在对干部德的要求上。”
为促使官员“补德”,全国各地纷纷试水,探索德的考核,如重庆市出台《市管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山东济南市委组织部就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德的考察评价,出台实施意见;甘肃陇西县在干部考察中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指标。
可以说这些办法意见都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各地打黑除恶的不断深入,从中央到地方,大量官员落马,仿佛领导干部队伍中的问题越来越多,什么买凶杀情人、贪污受贿等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暴露,层出不穷。
虽然,像《半月谈》中提到的官德缺失的7种现状,在官员中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并不能代表整个官员的整体形象,仅仅代表很少一部分。而这很少的一部分,在于以前各项制度不健全,给一些别有用心的官员人可乘,加之查处不力,才积累了这么多问题。
打黑的深入,制度的健全,都给官员套上了“金箍咒”,使他们不敢轻易“犯事”。这时,剩下的就是如何给官员补“德”。官员要补“德”,就如小孩要补“钙”,需出实招,对症下药,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于官员补“德”,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六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官员对德的认识。二是出台考核办法,加强对德的考核。三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行使职权能力。四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德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条件。五是完善法规制度,制约权力行使。六是加大查处力度,严肃处理“官德”缺失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