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地税局 蒋剑泉 陈新林
加强地税干部队伍“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方针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税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对地税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是新形势下拓展管理领域,完善监督机制的重要课题。
一、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社会活动的基本特点
地税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活动方面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社会交往的广泛性。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社交的范围涉及到经济的、文化的、体育的、休闲的、家庭的、婚姻的、恋爱的等诸多方方面面内容。社交的场所涉及到家庭、娱乐、文体、餐饮等场所,这些场所中有的合法经营,传递健康信息,也有的藏污纳垢,散布不良消息。社交的人员涉及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群体,这些社会群体中有思想上进、觉悟高尚、心理健康、作风正派的良师益友,也有思想落后、修养不良、道德沦丧的其他人员。地税干部职工在社会交往活动中,与什么人交往、在什么地方活动、做什么事情,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爱好、家庭状况、自律意识、鉴别能力等主观因素。其中,绝大多数人能把握自己社交范围、社交场所、社交内容、人际关系的基本尺度,但也有极少数人在社交中基本尺度把握不佳,存在着范围过大、交友不慎的问题。因此,了解和掌握地税干部职工社交的广泛性,对于针对性的做好地税干部职工的思想引导工作至关重要。
二是社会活动的多样性。由于地税干部职工自身综合素质、个人情趣、文化修养、社交范围、家庭状况、经济条件等因素差异和不同,因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内容也是多种多样的。绝大多数人能规范自己的社会活动,有的喜欢亲朋交流,学习文化、文体运动,从中锤炼自己的思想修养;有的喜欢琴棋书画、摄像钓鱼、良友往来,从中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但也有极少数人不能严于律己,有的喜欢以酒会友,广交酒肉朋友,甚至酗酒滋事;有的交友不慎,参与到不该参与的其它活动,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受到组织批评或党纪政纪处理。地税干部职工社会活动的多样性,给“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是个体活动的自由性。地税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活动完全由自己决定,大都以个体形式进行各种社会交流、沟通、往来,有些活动内容纯属于个人隐私,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影响,如家庭聚会、朋友往来、走亲访友、情趣追求、文体运动等活动,大都是以个人、家庭为中心。这种自由性体现了地税干部职工的伦理道德、文化素质、思想品德水准,也体现了个人嗜好、家庭状况。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个体活动的自由幅度与程度,自己能否掌握适中,既取决于地税干部职工的自律能力和修养,同时,也是需要管理者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是个体行为的难抑性。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社会社会交往的广泛性、社会活动的多样性、个体活动的自由性,社会活动的形式、内容、范围、时空以及个人交流往来的对象完全由个人支配决定,决定了其社交范围、社交场所、活动方式管理者一般难以及时掌握,他人更难知晓,完全靠自己把握和自律,因此,作为组织管理者一般很难全面、及时掌握其行为是否规范,更难当即对其活动行为做出评价,即使有的同志在“八小时以外”违纪、违规、违法,也只能事后知晓,而被动地进行查处。
二、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廉政风险点成因分析
综观近年来税务系统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廉政风险点及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交友不慎,误入歧途。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地税干部职工的人际交往中,绝大多数人能结交思想健康、相互启迪的良师益友,从中获取学习上共同进步、工作上相互促进、生活上彼此关爱的“养分”。但也确有极少数人在社会交往中,不重质量,重江湖义气、不讲原则,重酒肉朋友,吃吃喝喝,投其所好,随波逐流。正因交友不慎,有的人事业心、进取心、上进心衰退,工作中敷衍应付。有的人作风纪律意识淡薄,上岗不务岗,工作不尽心;有的人不讲原则,热衷于为“朋友”帮忙,不务正业;有的人甚至授人以柄,违反工作纪律为纳税人偷税漏税提供便利。究其原因,在客观方面,单位对重点对象因人施教及针对性教育引导工作薄弱,严格管理缺乏力度,泛泛要求的多,而抓真碰硬的少。主观方面,一是极少数同志不注重学习,宗旨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淡化,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在自我目标难以实现时,力求从其它方面追求个人不正当利益。
二是弁取利益,违规违纪。多年来,在各级地税机关不断加强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勤政廉洁、作风纪律教育情况下,绝大多数干部职工能够经得起市场经济大潮的严峻考验,埋头本职,兢兢业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但也有极少数同志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盲目与所管辖或交往的纳税人攀比,总感觉自己辛辛苦苦干工作,收入不比老板、大款高,消费没有老板、大款潇洒。于是有的收受纳税人礼品、礼金,违规为纳税人办事;有的暗地里参与变相经商或有偿中介服务;有的甚至置党纪、政规于不顾,丧失原则,因捞好处而违规违纪。究其原因,是这些人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受利益驱动,抱着侥幸心理搞“实惠”,违规参与公务员不该参与的活动。
三是寻求享乐,道德滑坡。近几年来,在地税干部职工队伍中,绝大多数人思想品德端正,重视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能正确处理好个人的家庭、婚姻问题,安心本职,踏实工作。但也有少数人因感情危机、赡养老人、家庭不和、子女教育等问题,致使夫妻感情紧张、经常吵闹、家庭破裂。为寻求个人享乐,极个别人婚姻观扭曲,见异思迁,喜新厌旧,暗里婚外恋,处情人,严重败坏地税干部形象。究其原因,是极少数人思想道德沦丧,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片面追求吃喝玩乐,丧失了作为地税干部职工的基本原则。
四是追逐刺激,触犯法律。鉴于地税干部职工的特殊身份和税收工作严格的纪律要求,绝大多数同志不仅在工作期间能严格执法,秉公办事;而且在“八小时以外”也能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但也确有极少数人受一些不良习气的影响,总感觉地税工作枯燥乏味,在工作时间以外我行我素,发生违法、违纪现象。有的参与赌博,变相收受纳税人钱物;有的违反保密法规,在饭后茶余向他人有意无意地透漏税收工作秘密。究其原因,客观上“八小时以外”的组织监督、管理、惩戒力度不到位;主观上特权思想作梗,宗旨意识淡泊,以执法者自居胡作非为,把精力转到了非工作事宜上。
三、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面临的困难
客观分析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工作,主要面临以下困难:
一是管理监督范围难界定。开展“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划定管理监督范围,明确管理监督内容,才能进行有效监督。目前,地税系统对“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的认识还不够统一,在管理监督范围认定方面缺乏科学的标准,操作难度比较大,稍有不慎就可能侵犯到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管理监督主体难落实。从当前情况看,上级对管理监督的要求虽高,但由于鞭长莫及,不易真正落实到位;下级往往顾虑重重,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不敢严格管理监督;同级则大多息事宁人,一团和气,不愿管理监督;家属及身边人员利益相关,虚于管理监督;群众和媒体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就难以进行管理监督。
三是管理监督手段难奏效。传统的管理监督方法手段单一,存在着管理监督信息来源窄、途径少、管理分散的缺陷,不能及时发现重要线索,致使管理监督滞后,大多流于形式。
四是管理监督环境难营造。当前在地税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两面人”、“阴阳人”,他们的公众形象与业余形象大相径庭,“八小时以内”是光彩照人的谦谦君子,“八小时以外”是无所不为的花花公子,这些人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对整个管理监督环境的营造,把握不好便会被“有心者”扣上“没事找事”、“乱猜疑”的帽子。
四、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的对策建议
在加强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方面,应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构建免疫体系。要加大“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教育工作力度。结合地税干部职工的政治表现、思想觉悟、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勤政廉洁等整体素质状况,继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在教育“内容的实在性、形式的灵活性、教育的针对性、效果的可见性”上下功夫、做文章。在教育中,既要注重内容、形式,又要注重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做到结合实际、有的放矢,措施有力、方法可行,常抓不懈,效果明显,力求通过实实在在的针对性教育,构建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的自我免疫体系。
二是强化文化引领,培养高雅情趣。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活动,是培养地税干部职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习惯的有力保障,是保持地税干部职工健康体魄、高雅情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深化“八小时以外”文化活动内涵,地税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才能做到有质量、有品位、有层次。因此,各级地税机关必须营造浓烈的文化氛围,如“八小时以外”组织大家参加健身运动、读书比赛活动、文艺活动、体育锻炼活动等。既能引导地税干部职工的注意力,防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又能提升地税干部职工的修养,培养健康情趣,奠定地税干部职工“快乐工作”的基础。
三是强化思想疏导,落实帮教措施。由于地税干部职工个体综合素质的差异性,鉴于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的各种特点,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帮教转化工作,是预防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违法违纪的重要措施。在具体措施方面,要严格落实“五必谈”、“五必访”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疏通、引导、转化工作。对少数列为重点帮教的同志要逐月、逐季度做好教育引导的具体工作,并制定帮教工作档案按时登记分析。
四是强化制度管理,严格检查监督。思想政治工作并非万能之策,必须附加强有力的制度作保证。加强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加强制度约束。目前情况下,要建立健全“八小时以外”电话查询登记制度、社会生活戒勉告诫制度、社会活动报告制度、家庭定期走访制度、“八小时以外”社会生活违规违纪连带责任制度等。在普遍、重点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对地税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社会生活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组织定期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采取措施。依靠义务监督员,随时搜集地税干部职工社会生活的动态,尤其要掌握重点帮教对象以外人员的社会生活的状况,防止出现盲目乐观、“灯下黑”的现象。在重大节日期间要进行专门跟踪督查,落实戒勉、告诫制度,并登记备案。本着关心、爱护地税干部职工及家庭的要求,发动家属参与监督,定期开展家访活动,向家属、家人了解地税干部职工的社会活动情况,形成多方位的监督网络,确保地税干部职工社会生活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