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在前段排查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镇、区、园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对涉及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自查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研究,找准原因和症结,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对新立项、开工的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要求履行各项审批审核手续,加强项目招投标,重要物资和材料采购、资金、工程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控制,确保建设项目程序合法合规、工程质量良好,资金廉洁安全使用;三是规范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招投标办法和评标办法,改进招投标管理方式,优化操作程序,健全招投标监督制度,加强标后监管;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纠正资金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安全;五是建立工作台账。按照省、市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工作台账,完善相关项目资目资料 。 (冯峰 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