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永贵,男,1951年出生,高中文化,1973年参加工作,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任海安县水利局吉庆水利管理服务站党支部书记。在2004年区划调整合并乡镇之前,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间,利用在海安县水利局吉庆水利管理服务站及水利工程队任职的职务便利,伙同时任该站站长的王步银(另案处理),在海安县原吉庆镇胡墩河和串场河河道疏浚工程中,采取虚增土方单价的手段,套取工程款人民币6.7万余元,从中共同贪污人民币6万元,谢永贵个人从中分得人民币2万元,用于个人出资购买压路机,同时获得分红款3300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海安县纪委决定开除其党籍。 (江海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