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陈 安
性 别:男
年 龄:38岁
参加工作时间:1991年12月
入党时间:1995年10月
原任职务:海安县地方税务局第五分局办事员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2008年6月至8月期间,陈安与朱某、周某先后分别组织彭某及李某、刘某等人多次在东台市凯悦大酒店、海安县锦龙国际大酒店等地,以营利为目的,采取“诈金花”的方式,聚众赌博。2009年3月6日,海安县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陈安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海安县纪委决定开除其党籍。
(安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