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自治区纪委对区直机关、中直驻桂单位落实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分工。
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在自治区九届纪委九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全会工作部署,2011年区直机关、中直驻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成6个方面64项。
《分工意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要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推进“安农”、“安康”、“安心”、“安保”、“安教”五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着力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等方面涉及民生、损害民利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执政为民、真抓实干、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大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工程建设领域、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经常性工作,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