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纪委《关于重申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等有关规定的通知》和市委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近日,如皋经济开发区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了“签订禁酒承诺书”活动,重申禁酒规定。
全体机关干部承诺:不在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饮酒,不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不在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场合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不在任何时间因饮酒损害单位和个人形象,自觉主动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处分,尤其是酒后驾车造成影响的自愿放弃当年度年终考核奖,不参加评先评优。如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处,本人将主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