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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荐读文章(两篇)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664      更新时间:2010-5-12 15:01:50      文章等级:★★★

 

崂山四措并举积极构建村级惩防体系
 
刘青华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积极构建具有崂山特色的村级惩防体系,有效地提升了村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力地保障了和谐新农村建设。
深化教育培训,夯实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利用市、区、街道三级党校阵地,采取分批轮训、举办专题讲座、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深入开展对村干部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的农村政策法规、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村干部自觉加强世界观改造和道德修养。同时,采取办廉政专栏、读廉政书籍、唱廉政歌曲等有效形式,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活动,努力营造崇廉思廉的社会氛围。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村干部勤廉双述和村级民主管理,重点建立健全七项管理制度。制定《关于社区“两委”成员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通过实施《关于社区“两委”成员有关公务消费的暂行规定》,对公务消费列支的原则、标准和程序进行了具体明确;通过实施《关于在农村社区班子和干部中实行“一诺两审三评”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任前要承诺,任中和离任要经济责任审计,年终由党员、群众、上级对其践诺情况满意度进行三级测评;通过实施《社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办法》、《社区采购管理办法》和《社区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办法》等三项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阳光运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十项规定》,实现了“用制度管财、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权”的规范化管理目标。
推进村务公开,进一步密切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一是严格公开程序,即“四步法”,社区“两委”提出议案、党员大会讨论研究、召开民主议事会征求意见、依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二是严格公开要求,即“五统一”,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方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程序,统一公开记录。三是严格公开形式,即“五榜公开”,社区资金现状公开榜、财务收支公开榜、专项资金公开榜、财务收支预算公开榜和收益分配公开榜。同时,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建立和实行了月访谈、季检查、年考评工作制度。
加强监督查处,坚决惩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为了方便群众监督干部,开通了四条群众信访举报热线,开设了三个网上举报专站,摆放了两个举报投诉箱,设置了一处约见群众接访点,并建立了从群众反映问题的登记、转办、跟踪、落实到反馈和工作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了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在全区139个农村社区选配了纪检委员,协助村支部加强村级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协助上级纪检组织预防和查处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等问题。近两年,全区共查处农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0起,30名社区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处分。(《中国纪检监察报》2010年5月5日 第3947期)
 
 
 
福建创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五要工程”聚民心
 
(记者 陈晓声 通讯员 官金灿)
编者按:“三农”的主体是农民,“三农”的关键是农民。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农民对农村事务“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福建省以此“五要”为抓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构建农村反腐倡廉建设新体系,发挥了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深化农村机制体制改革、激发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转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稳固党的执政基础等重大作用。福建的做法值得借鉴。
     2009年村级组织换届离任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比2006年减少2244万元,降幅达20%左右;换届中反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件数量下降了约30%。
     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创新,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的“五要工程”,走出了一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子。
     抓住重点:“三资”监管
     罗源县凤山镇一些村过去由于对集体资产疏于监管,或监管不善,干部群众意见很大。推行“五要工程”以后,该镇对各村集体资产实施阳光运作,对村级集体资产开展清查和登记造册,并制成图表,还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各村“家底”,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大额村集体资产转让、拍卖、入股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评估结果交由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对集体资产处置事先都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而后报镇资产监管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阳光作业从源头上解决了该镇各村“三资”监管难题,干部和村民不再为此而担心,因为“现在我们对村里的家底一清二楚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的重点领域。罗源县的做法,是福建省开展农村“三资”监管的一个缩影。福建为解决农村“三资”监管问题,采取了许多有力的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组织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摸清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并建立了资产资源管理台账,目前全省已登记资产总额达134亿元,清查出账外资产2.98亿元。
     着力规范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从2006年起,在全省范围建立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制度和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核制度,并相继成立对应的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使之成为管好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员、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理财员、规范经济合同行为的鉴定员。
     大力推行农村“三资”市场化配置,明确要求相应数额的农村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目前,已有60%的乡镇建立镇村招投标机构,去年以来全省共完成农村集体招投标项目5000多个,项目金额达2亿多元。
     推行村财网络监管,全省93.8%的乡镇建立了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监管系统,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的适时监控、远程查询和在线分析指导。晋江等一些有条件的地方还将监管网络向村组延伸,在村组开设网络监管端口,配置计算机或电脑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提供保障:完备制度
    “我认为现在我们村里自来水、村道路、有线电视等设施已基本完善,现在我们积累了一些资金,可以用来建个小广场,让村民有个休闲活动的场所。”
    “我认为,村里有钱的话,用来办一些企业,增加村集体收入比较好。”
    “村幼儿园比较老旧,而且在村后的山脚下,小孩出入不方便,建议迁建。”
     这样的场景,是福建省各地在开展“五要工程”推进制度建设之后带来的新气象。
     目前,福建全省所有建制村均已形成村里重大事项交由村民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规程。凡涉及全村的大小事务特别是土地承包租赁、大额村财开支、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都交由村民自己决定,确保村民的意愿得到体现。
     福建省围绕着“五要工程”的实施,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公开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程序,使群众看得到、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为此,省委还专门从党建经费中拨出专款用于全省加强公开栏标准化建设。
     健全“三资”监管制度,出台了《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关于推行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等,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运作提供了保证。
    实施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使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尊重和保障。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上塘村通过村干部述职述廉,让村民“点题”,把想讲的心里话都讲出来,想“点”的问题都“点”出来。
    从具体项目到整体工作,从村务公开到民主监管,从政策举措到法规制度,逐步形成了具有福建特色、较为完备管用的农村反腐倡廉制度框架,使农村管理工作真正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根本目标:群众满意
   “五要工程”把群众和干部的心拉到一起,广大农村干部想的都是要怎样把事情办好,让群众满意。
     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维护农民群众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2009年,全省共检查重点支农惠农专项资金42.92亿元;查处农村土地违法案件180起,立案112起;查处非法制售农资案件961件,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777.2万元;通过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减轻农民负担4090万元……
     厦门市同安区制定《农村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征地补偿分配使用的原则和程序;晋江市出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每年兑现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373万元;石狮市采用国库支付、专户管理与网络账户监管等方式,对支农资金进行全方位跟踪督察;武平县党员干部驻点进村,开展“谈心说事日”活动,倾听、收集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排查农村各类矛盾和纠纷。
     三明市三元区乌龙村的村“两委”近日更是为此忙坏了。因为除了打理村里的日常账务,他们还承担起更重要的任务:编制2010年“村级财务预算”。实施村级财务预算,增加了该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有效控制了不合理、不必要开支。“村级财务一直是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过去,村委会办事花多少算多少,用钱的随意性很大。现在有了村级财务预算,不管有钱没钱,每一分钱都得计划着花,省着点花,花在群众心坎里!”该村党支部书记吕火星感慨地说。
     为了真正让农民满意,福建各地还通过深入开展镇村领导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群众定期评议等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转变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水平和质量,着力建立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行为的长效机制,切实让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参与监督。
     随着“五要工程”的深入开展,福建广大农村干部强化了为民意识,自觉以村民的意愿为第一信号、以村民的需要为第一考虑、以村民的利益为第一满足、以村民的评价为第一标准,有效预防了“村官”腐败,营造了农村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中国纪检监察报》2010年5月4日 第39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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