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使农民不再“雾里看花”
——六安农村“三资”代理工作纪实
村里有多少“家底”?村里的钱干部是怎么花的?……这些问题一直是村民十分关心又似乎永远是“雾里看花”弄不清楚的“闹心事”。然而如今走进皖西农村,几乎每个村部都有醒目的标语和明确的账目,农民朋友们也是精神饱满,笑容满面。我市推行的村级“三资”代理工作如阳光般照进了农民们心里,解除了他们的疑问,怎能不喜上眉梢呢?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长期存在的问题,我市首先在金寨县开始了探索。2008年,金寨县在过去推行“村财乡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路子,率先推行了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市委书记汤林祥、市长张韶春作出批示,要求在全市推广金寨的经验。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认真调研,总结完善金寨做法,于2009年8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目前,我市156个乡镇都成立了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145个乡镇已经完成农村“三资”清查摸底,并开展代理服务。
政府巧搭平台 农民乐当主角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是以规范和制约基层权利运行为核心,以健全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以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目标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新型管理模式。那么由政府搭建的这一平台是如何实现让农民“唱主角”的呢?金寨县青山镇茅坪村民这样说:“过去村里的财务不透明,我们对村干部有误解,经常和他们磕磕碰碰,现在,村里财务由乡里代理,村里的事务公开透明,我们村民也参与到清查摸底的工作中,扩大了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家很放心。”
开展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的第一步就是摸清村级家底,这一步不仅是整个工作的基础,也是工作量最大、最复杂的一步。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通过召开会议、发放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务求“三资”代理家喻户晓。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理财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等对村级“三资”进行清查核实,盘点核对后,填写《摸底表》。对各村上报的摸底结果,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进行严格复核后,乡镇领导带领包村干部和业务人员,深入到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摸底表进行逐笔逐项仔细审核,对资产、资源进行合理估价,认真评议。张榜公布一周无异议后,填写《确认表》。最后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为每村统一建立资产、资源台账,详细登记每一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并且输入电脑,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市已逐步建立了“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牵头协调,农委与财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乡镇政府承办,村民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由于操作规范,公开透明,推行“三资”代理服务以来,村民们对村集体财产收支的疑虑少了,参与村级事务的热情高了,干群关系也融洽多了。
模式简洁明了 制度规范有效
“12345”看上去就是几个简单的数字,而我市在进行“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中,将这些数字赋予了丰富的内涵,创造了清晰明了的“12345工作法”。即一设立:设立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纪委书记任主任。二取消:取消村会计,由村文书兼任报账员;取消村级所有账户,中心统一设账户。三清理:清资金、清资产、清资源。四规范:规范账户管理、规范票据管理、规范债务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五统一: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
目前,全市各乡镇的“三资”代理中心都实现了“六有”:即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牌子、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经费保障。我市2430个行政村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全部与159个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依法签订了村级“三资”管理委托书。绝大多数代理中心配备了审核、资金和统管三名会计,基本做到专岗专职。大多数代理中心办公场所达到40平方米以上,电脑、针式打印机配备齐全,实现了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并向网络动态化监管方向发展。各地按照村级摸底--乡镇复核--村民代表评议--公示确认--建立台账的程序,严把五道关口
清了村里“家底” 亮了百姓“心底”
我市推行村级“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省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专程来到我市调研。省内外不少地市率团来到我市考察学习“取经”。通过“三资”代理工作,村级事务从“为民做主”变为“由民做主”,从“干部定事”变为“群众理事”,从“隐秘操作”变为“阳光操作”,从“随意处置”变为“规范管理”。这样,村里上下意见少了、建议多了、找事的少了、管事的多了。
“三资”清理前,“村官”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2006、2007、2008三年,各县区纪检监察系统查处涉及农村“三资”违纪违法案件分别是31件、42件、57件,年增长35%以上。更有不少村“三资”管理混乱,村干部之间矛盾重重,上下左右都不满。通过代理服务后,这些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裕安区独山镇南焦湾村,村级资金坐收坐支,村书记和村主任手里抱着现金和发票两年不交账。通过“三资”代理,村几位干部相互消除了矛盾,对代理服务工作十分满意。
“三资”清理让很多“糊涂账”、“流水账”变成了“明白账”让村级财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对于“三资”代理服务的清理登记工作,新安镇“三资”中心负责人李碧云深有感触。因为通过清理,很多以前不明的资金资产资源都弄清楚了。该镇李庙村,在村里自行摸底时漏登了水面资源120亩,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和公示后,这笔漏登记的资产进入了确认表,进入了村级台账,估值有420万元。整个新安镇,在清查后村级资产竟比清查前多了6倍之多。据统计,清理前,我市村级账面资产13.1亿元,清理后24.8亿元。原没有入账的资源入账527.6万亩。清理后债务7.98亿元,增加0.6亿元。清理后债权4.6亿元,比清理前增加0.3亿元。三资“利用率和增值率也得到了明显提高。霍山县上元街社区集体资产海天桑拿城,由村干部亲戚承包所欠款10万元,代理后,不仅追回了欠款,还将按照实际情况提高租金标准。清理中,各地还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作用,鼓励老党员、老村干和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村级资产和资源承包租赁、工程项目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群众直接参与其中,推进了村级民主管理。(《中国纪检监察报》2010年5月30日第3972期)
肥城:“廉洁指数”动态监督干部
(尉茂路 宋杰 齐勇)
核心提示:全面采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量化测算,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实现对领导干部廉洁状况的定量评价,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预警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1月,山东省肥城市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而参与考核的该市纪委干部同时却还肩负着一项特殊的使命——收集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指标信息。如今,该体系已成为肥城市开展廉政风险预警工作的“杀手锏”。
“这项机制,较好地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问题,避免因小错得不到及时纠正而造成大错的发生,同时也为党组织客观公正地考评领导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肥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燕军深有感触地告诉笔者。
立规
肥城市“廉洁指数”评价体系是2007年设立的。该体系设有“个人认知”、“民主评价”和“客观评价”三个一级指标和九个二级指标,采用10分制,分值越大表示廉洁程度越高,反之表示廉洁程度越低。“廉洁指数”涉及领导干部廉政知识应知、自我评价、民主测评、廉政信息填报、个人被举报、个人受处分、亲属被查处、单位发生“三乱”问题和发生违纪违规处置资金等方面。
与此同时,肥城市纪委研究开发集记录、计算、查询、报警功能于一体的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软件管理系统,并将掌握的该市领导干部相关廉政信息录入该系统进行反复测算,对相关指标设置、积分规则等进行了矫正。“这样就使‘廉洁指数’评价体系更趋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肥城市纪委党风室主任、课题研究小组成员王立柱说。
据王立柱介绍,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中的“个人认知”、“民主测评”两个指标信息,每年底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廉政知识测试、自我打分评价和组织民主测评的方式获取。“客观评价”指标所包含的“廉政信息填报”、“个人被举报”、“个人受纪律处分”、“亲属被查处”、“单位发生‘三乱’问题”和“发生违纪违规处置资金”等六个二级指标信息,分别由市纪委党风室、信访室、案件检查室等相关室和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采集提供。市纪委党风室只需将采集到的指标信息录入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软件管理系统,就会自动生成领导干部当年度的“廉洁指数”数值。
截至目前,肥城市已为82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信息数据库。
运用
“‘廉洁指数’如果只是作为一个单纯的数字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只有将评价结果作为指导和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依据,从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才能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性。”赵燕军告诉笔者。
该市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廉洁指数”每年度测算一次,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对“廉洁指数”在7.0以下的领导干部,由市纪委给予谈话提醒;连续两年在7.0以下的领导干部,调整其工作岗位或降职使用。对“廉洁指数”在8.5以下的领导干部,取消其当年度评先树优资格,不予提拔重用。
2009年春节,肥城市一市直部门领导干部张某感受到了来自市纪委和舆论的双重压力。当时,张某的测评结果只有8.05分,主要原因是由于在上班时间经常帮助妻子“打点生意”,群众反映较大。肥城市纪委按照规定与其本人进行警示谈话。张某受到了很大震动,当即表示一定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并主动要求纪委进行监督,2009年度他的“廉洁指数”上升到了9.62分,群众反映良好。
三年来,肥城市纪委已对8名“廉洁指数”低于7.0、18名低于8.5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提醒告诫,这些领导干部没有出现再次被提醒谈话的情形,从而实现评价体系“设计者”对领导干部实施及时有效监督的初衷。
此外,肥城市还把“廉洁指数”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廉洁指数’是领导干部一个阶段廉洁状况的直观量化反映,为我们组织部门更加准确地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在岗’提供了重要依据。近年来,对‘廉洁指数’低于8.5的领导干部,我们都坚决取消提拔任用资格。”肥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李军介绍。
改进
“我和张某去年都被群众举报,张某还被市检察院调查过,为什么我的‘个人被举报’指标扣了分,他却没有扣分?”肥城市一市直部门领导干部李某坐在市纪委党风室的办公室说出了自己的委屈。经调查,该部门曾发生乱收费行为,被该市纪委查处。分管这一工作的李某因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当年度“廉洁指数”被扣掉0.4分。与李某同一单位的张某,因群众怀疑其贪污受贿被检举到检察院。该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情节轻微,没有立案,只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由于该市纪委没有及时掌握这一信息,才出现李某反映的问题。
在推行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一年的时间里,该市纪委经常遇到类似的质疑,许多干部反映因信息掌握的不全面甚至不真实等原因,造成了同样情况扣分不一样的问题,使少数领导干部对“廉洁指数”的客观公正性产生了怀疑。
如何消除干部群众的疑虑,使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这一机制顺利推行下去?市纪委发现根源在于评价体系缺乏配套机制。于是该市从健全完善配套机制入手,建立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移交制度,将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全部纳入移交范围,明确规定每半年集中移交一次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所涉及的廉政信息,重要信息随时移交。
市审计局局长张耀泉对此非常赞同:“将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处的违纪违规资金纳入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不仅实现了审计信息资源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共享,扩大了审计结果运用的范围,而且也使审计出的问题资金有了‘说法’,大大提高了审计监督的威慑力。”
同时,该市还建立领导干部廉政信息核实办法,明确领导干部应当填报的内容和廉政信息核实程序;建立了信息失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审查不严的,严肃追究具体工作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此外,该市还将借助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这个平台,扩大信息采集面,使‘廉洁指数’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廉洁状况。
“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只是我们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手段之一,今后我们还将不断加强制度创新,形成合力,使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有效、更及时。”赵燕军充满信心。(《中国纪检监察报》2010年5月11日第395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