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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鸣警钟 筑牢防线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843      更新时间:2010-7-22 9:06:36      文章等级:★★★

近日,我对《廉政准则》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对《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有了较为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下面,我结合邮政党风廉政工作,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谈一些个人的体会和想法。

第一、深刻认识到《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古人云:“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知荣辱”。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改革和发展中呈现出经济主体多元化、分配方式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局面,领导干部经常会面对许多形形色色的诱惑和考验。此时利用典型案例现身说纪说法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有利于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自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对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主义文化、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认为各级党组织要《廉政准则》深入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常抓不懈。

第二、通过《廉政准则》,结合邮政系统的警示教育案例,我们既为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堕落而痛惜,又为他们违法违纪的事实而震惊,这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的形象和威信,同时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警示。

警示一: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这是共产党人做人做事的根本,一个人犯错误常常是一念之差,其实这个“念”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念头,从本质上来说,这个“念”是受理想信念支配的,信念是基础,是保证。我们应该摒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在理想信念上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警示二:领导干部要慎用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的赞誉和尊重,用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管是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决策权、执行权、选拔任用权、行政审批权,还是财务管理权,都是一种公共权力,都是受人民委托来实行的,必须要权为民所用,自觉摆正个人和权力的关系。

警示三: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我们一部分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有所淡薄,总认为纪律是“软约束”,只要不犯法,犯点“小纪律”,有点小毛病,算不了什么,无数事实说明,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因此我们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以党的纪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日常言行,做到防微杜渐,把好慎独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警示四: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更重要的是常怀律纪之心,长鸣警钟,筑牢防线,并贵在坚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无小事”的观念,增强法纪意识,自觉用党纪政纪法纪约束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以物累,不为名惑,不为利迷,不为欲惑。同时,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贫为耻的荣辱意识,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

第三、结合本人岗位实际,作为如皋市邮政局的主要领导,我将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司、南通局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对家属、亲属、下属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警钟常敲,及时纠正“小事情”上的“小错误”。进一步解决本单位领导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管好人、用好权、理好财、办好事”,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夯实坚定的思想基础,大力推进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

    前车之鉴,痛定思痛,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法纪和思想道德防线。(如皋市邮政局局长、党委书记  王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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